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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盈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新希望集团旗下融资租赁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2018-02-09

近日,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与新希望集团旗下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正式签约,由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海燕律师,王超律师、任荟好律师组成服务团队,为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新希望集团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最大的饲料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农牧企业之一,拥有中国最大的农牧产业集群,是中国农牧业企业的领军者。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3日,是新希望集团旗下企业。

在签约之际,恰逢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2018年新年年召开,张海燕律师应邀出席公司2018年新年年会并为该公司做“融资租赁业务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天津商业保理协会张涛会长、天津租赁行业协会陈宗彦秘书长等协会领导出席。同时出席年会还有该公司总经理杨金彪先生、上级单位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胡吉先生、陈舒适先生、法务部汤宏伟先生以及上海金服渠道管理部王建东先生、刘卓帅先生等部门领导。该公司全体员工共50余人参加培训。

张海燕律师结合新望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融资租赁业务的概念与特征、核心模式与法律关系以及常见法律风险与风险防控。同时结合团队服务其他类似公司的成功经验,张海燕律师特别提出“以合同为中心的流程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从立项审查、尽职调查、结构设计、合同签署、后续跟踪、项目清结六个环节入手,环环把关,防控法律风险。

律师团队王超律师、任荟好律师共同参会。王超律师是《合同案件办案策略与技巧》(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9月出版)一书“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办案策略与技巧”一章的撰写者,对融资租赁有着长期的实践和研究,任荟好律师是张盈律师事务所的青年骨干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培训结束后,张海燕律师为新望公司送上新春祝福,并表示在2018年律师团队将依托专业优势为新望公司提供全方位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