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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被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 总顾问悉心提供业务指导

2020-03-18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定并公布的《天津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确定的58家社会中介机构之一。日前,经人民法院遴选程序确定,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这是我所入册后又一次被选定担任破产企业的管理人。

经初步了解,该债务人企业存在着尚在继续生产经营且主要生产口罩等防疫物资,未履行完毕合同数量相对较多,资产、债务数额较大等特点。加之尚在“新冠疫情”管控期,如何在疫情期间做好管理人各项工作是接受指定后面临的首要任务。

为此,事务所主任张海燕、常务主任李楠高度重视,从业务管理、人员配置、后勤保障、疫情防护等方方面面对本次担任管理人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迅速组建了本案的专项作业小组,由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政府法律事务部主任周隆君律师负责该作业小组,具体承办管理人工作。收到人民法院指定书后立即向人员报告了管理人名单、疫情期间工作方案等文件,并与债务人企业建立了联系,逐步根据现有条件进行接管、债权申报工作。

考虑到本案的复杂性和体量,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总顾问王天举亲自担任本次管理人工作的业务指导。17日上午,王天举总顾问在疫情期间不辞辛苦,来到事务所听取了作业小组对前期工作的汇报,对工作中面临的重难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给予了详尽的指导。

虽然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对于律师而言并非传统固定业务,但是,相信在事务所领导的统筹安排、在事务所总顾问对于业务问题悉心指导,在作业小组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出色完成这一工作,并为以后类型化、程序化、更加规范化的担任管理人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