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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一“典”| 第31期:侵权人与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过错的,责任该谁担?

2022-04-08

问题:侵权人与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过错的,责任该谁担?

观点: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立法沿革:(实质性修改)

《侵权责任法》(已失效)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编辑部解读:

《侵权责任法》第24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实践中,本条适用范围不明确,争议大、裁判不统一。因此,《民法典》第1186条在吸收前法规定的基础上修改为“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在本条的理解上需要注意:

1、公平分担损失与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均有不同。与过错责任的区别主要有:(1)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前提,而公平分担行为人并没有过错。(2)承担过错责任以填补受害人全部损失为原则,公平分担只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受害人补偿。

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区别主要有:(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问行为人是否有过错,其适用以法律的特殊规定为根据。而公平分担,行为人没有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2)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情形。而公平分担损失只是规定适用条件,没有具体界定所适用的案件类型。(3)承担无过错责任,有的是填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有的法律规定了最高责任限额。公平分担损失只是分担损失的一部分,没有最高额限制。

2、公平分担损失适用于行为人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情况。如果损害由受害人过错造成,应当由其自己负责;如果由行为人或者第三人过错造成,应当由行为人或者第三人负责;如果行为人和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应当根据他们的过错程度和原因来分配责任。与双方都有过错不同,“公平分担”在确定损失分担时应当考虑行为的手段、情节、损失大小、影响程度、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以达到公平合理、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3、“法律的规定”可以是本法的规定,例如,“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除了本法外,“法律的规定”还可以是其他法律根据实践需要作出的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