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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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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法 敬业 诚信 高效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所训诠释

本所徽标由一圆形及Z形标志构成,圆形简洁、明快,代表着本所追求充盈、完满、厚重的风格,同时圆形也意喻全球,表明本所心怀远大、包容宇内的气度。Z形为本所名称首字“张”的汉语拼音“Z”的变形体,其状如一道界破天地的闪电,代表法律所赋予的正义和光明,闪电两端突破圆形边缘,喻为本所不囿于传统和地域的限制,锐意进取、奋力开拓的探索精神。

尊法、敬业、诚信、高效,是对我国律师过去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是现实条件对律师业的基本要求,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高度概括,也是律师业生存和发展根本保证。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将这八个字作为所训,意在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立足现在发展壮大,面向未来开拓创新。

一、尊法----律师执业的基础

公开、公正、公允的法律秩序,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现实社会维系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就没有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基础。在文明社会,法律秩序是最主要的社会秩序。为此,生活在现实中的每一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应该尊重法律,都有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人人都尊法守法,才能有良好的法律秩序。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在全社会培养并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秩序。尊法为荣,辱法为耻,应当成为当今社会的时尚。律师作为社会法律服务者,不仅要有渊博的法学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高超的执业技巧,而且要有崇高的法律信仰、执着的事业追求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律师作为自然人,应该尊法守法;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以法律服务为职业,更应该尊法守法。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是律师心中的唯一“上帝”。服从和维护法律是律师的天职。因此,尊法是律师能够从事社会法律服务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是律师执业的底线。律师不仅应该在内心深处尊重法律,而且应该通过自己的实际言行做遵守法律的模范。律师不仅要自己尊法,而且要积极倡导和影响自己的亲朋好友、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尊法守法的延伸就是护法。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当代中国,律师是依法治国的推进器,是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法律秩序的保护神。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把尊法列为所训之首的原因概然于

二、敬业-----律师的精神追求

敬业既是一种职业道德,也是一种执业精神。敬业是对一名律师的较高要求,也是律师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一项神圣的事业要靠一种崇高的敬业精神来支撑。我国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依法治国大业的推进,需要一大批有敬业精神的律师的长期的不懈的艰苦的努力奋斗。如果说尊法是对律师的基本要求,敬业就是律师信仰和理念的灵魂。有敬业精神的律师,才有服务的热情,工作的激情和对事业的忠心;有敬业精神的律师,才有生活的情趣,学习的动力和对事业的追求;有敬业精神的律师,才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敬业精神的律师,才有为律师事业的献身精神。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将敬业列为自己的办所理念和对律师的高标准要求,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影响每一个律师树立崇高的敬业精神,虚心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刻苦钻研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深刻反省不断完善自身修养,规范服务不断提升品牌形象。

三、诚信------律师的生存之本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而尼采则认定:“诚信是一座阶梯,也是达到真理之前的手段之一。”人间万事,诚则信,信则立。诚信是为人之道,也是律师的生存之本。诚信事关律师的业务发展和服务形象,事关律师业的公信和大局。诚信是律师的无形资产和无价声誉。律师应“开诚心而布公道”,在倡导和维护诚信方面起表率作用。诚信原则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现代民法将其吸收并赋予其法律的神奇力量,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无欺,用善良的心理和方式取得权利履行义务,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合法利益。律师是法律之师,是文明之师,理当亦是诚信之师。诚实守信,品行高洁,是律师道德修养的核心。律师不仅仅是诚信的倡导者,而且更应该是诚信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将诚信确立为所训内容之一,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诚心诚意为客户的利益着想,尽职尽责完成当事人的委托事项,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出不恰当的表诉或虚假的承诺;要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迎合委托人或满足委托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协助委托人实施非法的或具有欺诈性的行为;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应当遵守行业竞争规范,靠业务实力职业威信人格魅力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律师执业秩序,积极维护律师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要不断提高律师的自身修养,对自己的一言一行和一举一动高度负责,言必有据,言而有信,不食言、不反悔、不推卸责任,于点滴之间见功夫,于细微之外见精神,精心塑造律师的品格和执业形象。

四、高效------律师的时代要求

高效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竞争的必然结果。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经济文化日新月异,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市场形式变幻莫测,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一切的一切都在高效运转,没有过硬的质量就会被无情地淘汰,没有相当的效率就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质量品牌效益是企业的生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强大的武器。对当代律师服务行业来讲,优质高效的服务既是服务对象和执业环境的要求,也是律师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党和政府在世纪之初提出的“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更使我国的律师业不仅面对国内同行业的激烈竞争,而且面临着国外同行业的严峻挑战。困难和机遇并存,不在竞争中取胜,就在竞争中灭亡。生死存亡的抉择取之于优质高效的服务。因此,有高质量高效率的意识是当代律师的必备素养。要做到优质高效,首先要积极适应国家司法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一切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不断强化形象意识,言必行,行必果,为客户提供迅速、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强化诚信意识,与客户与同行以诚相待,以理服人,以信取人;不断强化敬业意识,积极倡导和弘扬律师的献身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律师正确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加强核算,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建立和完善律师法律服务的程序和制度,将优质高效的意识落实到律师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和程序之中。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在对律师提出“尊法、敬业、诚信”的要求的基础上,适时地提出“优质高效”服务的要求,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自己的品牌和声誉,把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为天津乃至全国律师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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